1月23日前,我市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发放范围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规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具体对象为2009年1月在册的上述人员。
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每人130元。卢科霞 陈绍友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