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碧琴)本报昨日刊出的《劳动者有了“就业档案”》引起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注,有读者来电,问手续如何办理?就业管理部门提醒,就业登记可选择窗口办理、网上登记、现场专区服务等三种途径,手续较为简便。
用人单位可以到社会保险参保地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保险参保地不在宁波市的各类分支、派出、办事机构,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县(市)区、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可凭社会保险登记号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在宁波就业网上自主办理。劳动者从事或终止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招用宁波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单位,提供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招用其他人员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就业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