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兴科通讯员王翔)日前,鄞州区制定出台了《鄞州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人才公寓将提供964户小型单身公寓,含6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两种套型,总建筑面积达111258平方米,预计2010年以后交付使用,届时可解决区内千余名人才的住房问题。同时,该区还另行购买了鄞州中心区一幢住宅楼作为待建人才公寓的补充,来缓和目前部分人才住房难问题。
该《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可由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事业单位购买,用于引进人才的流转入住,也可由符合条件的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租赁。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对所在企业有较大贡献的人才。其中属于新兴产业企业的,可放宽到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水平)的技术人员;2.原籍在本区及老三区以外,且在本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3.在本区及老三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