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科霞通讯员李湘虹)昨天,记者获悉,宁波国家高新区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及相关政策的扶持。这是继6月8日宁波国家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正式晋升国家级后,又一项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创业的有力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对海外留学人才创办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研发机构,经专家评审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及两年期内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对毕业企业或开始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三年期内2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经高新区管委会审定的产业化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公司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贷款担保。对其中符合《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81号)文件确定的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及不低于3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为鼓励引进团队项目,每个海外留学生人数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留学人才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增加扶持资金5万元,最高增加额为30万元。海外留学人才以其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入股的,科技成果作价经认定后可高至占注册资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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