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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信息,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市辖各区被征地人员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调整后的待遇标准为:1档440元/月;2档390元/月;3档340元/月。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调整后的待遇标准为:1档420元/月;2档370元/月;3档3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