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凌晨三点,张旭(来宁波工作的四川人)开完夜车准备回朋友家睡觉.到了江东王家车头处,发现有小偷正在爬楼墙.张旭见状赶上楼,在暗处一把抱住小偷,大声喊着"有小偷!".并和小偷扭打在一起.(注:小偷周才康是刑满人员,曾两次强奸罪与盗窃罪多次判刑)但不幸的是身材较小的他打不过小偷,被小偷从二楼扔下头部着地.而小偷被随后而来的群众制服.
见义勇为的小伙子张旭被送入鄞州人民医院医治.(东胜派出所、街道曾捐过1.2万元,但这无疑是杯水车薪)
现在张旭还住在鄞州人民医院住院部10楼1室45号床,他正是需要爱心的时候,如果我们有能力帮助他们,那就帮他们一把.老猫先替他们说声:感谢你们!
不让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的真心呼唤.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只有好好地去珍惜英雄,爱护英雄,褒奖见义勇为的义举,切实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氛围,才能让这个社会正气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