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通讯员吴婧)酒店里称量海鲜等水产品的电子秤到底准不准?名曰500ml的现榨果汁是不是“榨”足了量?日前,市质监局对全市主要风景旅游区、商业区等人口流动较大地段的酒店、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的计量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据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主要检查餐饮单位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配备了合格的有固定标称容量和明显刻度标记的量杯、量提等定量容器,是否存在因违规计量而造成的短斤缺两行为;菜单中是否标明净含量或原料配比,以及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等。从检查情况看,除个别餐饮单位的电子秤存在因未报请检定而使量值失准的情况外,大多数单位都不存在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现象。不过,此次检查发现餐饮单位未在菜单中标注原料配比和净含量,以及在用量杯不合格的现象较为严重。目前,质监部门已对检查中存在违规计量行为的餐饮经营单位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餐饮单位在该计量器具检定、调整合格前不得继续使用。其中,情节严重的计量违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
标注有原料配比及净含量的菜单只是“凤毛麟角”
点了一份青菜炒虾仁,结果上菜时发现只见青菜,不见虾仁,而且份量少得可怜;菜单上的菜式样图画得诱人,实物却让人失望。不少消费者在见到所点菜肴的“庐山真面目”后,往往后悔不迭。“如果菜单上能明示原料配比及净含量等情况,一来可方便消费者更好地选择符合自己口味的菜肴,二来也能约束餐饮单位的计量行为。”对此,质监部门表示,对于菜肴的原料配比及净含量标注国家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宁波市餐饮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也明文指出,餐饮单位对经营的冷菜必须标注主要熟料或可食生料的净含量,热菜必须标注主要生料的净含量。比如:一盘肉沫茄子,按规定经营单位应在菜单上明确标注其中茄子、肉沫各有多少份量。但在此次检查中,质监部门发现受检的131家酒店、宾馆、饭店仅有65家在菜单中对菜肴的原料配比及净含量进行了规范标注,合格率仅为49.6%。大多数餐饮单位仅作“肉沫茄子8元/盘”等简单标注,让消费者难以吃得明白。
在用“量杯”合格率仅为14.9%
现榨果汁的价格可不算低,如果用于计量果汁容量的量杯的量值不准确,消费者的利益可就难以得到保障。据了解,餐饮业经营者销售散装啤酒、果汁等饮品的,均须配备有固定标称容量和明显刻度标记的量杯、液体量提等计量器具;同时,该容器在出厂前需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检定机构或授权制造厂对其进行强检检定,检定合格的印制“CCV”中国强制检定标志,以保证计量准确性。而在此次检查中,质监部门发现受检的181只量杯、量提中,只有27只印制了“CCV”标记,符合规定要求。有些量杯、量提甚至没有最基本的刻度标记,直接用普通玻璃杯进行“计量”。对于这类量杯的计量准确性我们不得不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电子秤计量不准确现象仍然存在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此次餐饮单位在用的电子秤的合格率虽然已接近90%,178台在用衡器,合格159台,但因未定期报检而造成的短斤缺两现象仍然存在,其中也不乏一些大型餐饮单位。质监部门在对位于彩虹南路上的一家大型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用的一台用于称量海鲜等水产品的电子秤并不“公平”。在检查现场,笔者看到这台电子秤看上去已略有锈迹,为检测这台电子秤准不准,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计量准确进行了检查。质监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60公斤的(误差)不能超过20克。然而,当检查人员将5公斤的砝码放上去时,其重量已经超出了应有重量30克。若将这样的秤用于称量,消费者可得花冤枉钱了。对此,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主要还是经营商法律意识淡薄。按规定,经营者所购的电子秤只有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而且为避免长期使用导致零件老化而产生计量误差,使用单位还必须对在用电子秤进行定期报检,以便及时发现并校正计量误差。然而,部分经营者对这些法律法规却十分陌生,上述这家餐饮单位正是因为不知道“强检”规定,购入电子秤后未报请质监部门检定,因此使用了“不合格”的电子秤还被蒙在骨里。同时,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不防做个有心人,看看餐饮店在用电子秤是否贴有椭圆型红色强检标志,且是否在强检合格有效期内。
据悉,此次检查,质监部门还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菜单、菜牌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以“打、份、扎”等模糊用词代替“千克、克、毫升”等,涉嫌赚取额外利润,以及未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等问题。
宁波市质监局计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质监部门将加大对《计量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增加对餐饮业计量行为的不定期检查频次,确保我市餐饮业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餐饮计量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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