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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预付卡消费:三大“陷阱”,如何破局?
2025-01-16 09:22:51 稿源:  

   美容卡、健身卡、理发卡……大家手头上肯定都有那么一两张充值消费卡。办卡时,商家承诺各种优惠,退卡退费时却难上加难,商家不给退、乱扣费,甚至直接卷款跑路!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如何治理预付卡消费“陷阱”,让群众放心消费?《两会e起聊》邀请出席省两会的代表一起聊。

  主持人:概括起来,预付卡消费有“三大陷阱”,即充值容易退钱难、消费维权举证难、商家跑路追款难。首先,请徐律师从法律专业视角,阐述一下您认为该如何治理?

  省人大代表徐虹(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实际上,在法律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自身理应先熟知这些法律条文,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同样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措施,务必充分运用这些法律手段。

  主持人:您对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作何评价?

  省人大代表徐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针对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若未及时履行相应服务义务的情形,应当依法退还消费者款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对相关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此次规定在内容上更为详实、具体,处罚力度也较为严厉。

  主持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提高违法成本无疑是促使商家不敢肆意违法的关键因素。那么,您认为当前的处罚力度是否还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

  省人大代表徐虹:确实仍存在多种可采取的手段。刚才所提及的处罚主要是基于行政违法层面。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极为恶劣的情形,部分商家并非以正常经营为目的,而是妄图通过假借预付卡之名骗取消费者资金。针对此类情况,完全可以借助刑事手段予以追究。民众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对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展开侦查。一旦认定为刑事犯罪,便会依法判处刑罚,届时处罚力度将大幅提升。

  若涉及诈骗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还需承担刑事犯罪的相应处罚。况且,若商家将骗取的款项挥霍殆尽,即便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其也无力支付,如此一来,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恐依旧艰难。所以,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我们不仅要明晰法律针对此类现象的具体规定,以及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途径与可能获得的处罚结果,包括通过民事协商、民事诉讼等民事手段,以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方式。不过,若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恐怕还需探索其他更为有效的预防举措。

  主持人:由此可见,在我看来,当前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威慑力略显不足。王代表,您对此有何见解?

  省人大代表王彩萍(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诚然,法律已对相关事宜作出了详尽规定。但从普通消费者的立场审视,消费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当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与此同时,政府相关机构也有必要强化监管力度,为普通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例如,是否可以建立企业信誉的红黑榜制度?政府能否构建一套预警机制,当商家存在被消费者投诉的记录时,及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使消费者能够提高警惕、谨慎防范。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物时往往期望能够获得更多实惠与优惠。在充值预付卡时,若能在关键时刻得到有效提醒,抑制冲动消费行为,促使我们审慎评估该企业是否值得信任、是否值得充值。倘若消费者查看榜单后发现某企业风险较高,或许便会放弃充值;反之,若榜单显示商家信誉良好,消费者可能会更放心地进行预付消费。当然,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频率与强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划重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卡消费问题有明确规定。若经营者未及时提供服务,需依法退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万元以下,甚至可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对于以圈钱为目的的恶劣诈骗行为,可通过刑事手段追究。

  两位省人大代表建议: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运用民事协商、起诉等手段维权。政府机构应加强监管,可推出企业信誉红黑榜、预警机制,提高监管频率与强度。(宁波民生e点通 吴益丹 孙宇卓 史米可)

编辑: 吴旻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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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预付卡消费:三大“陷阱”,如何破局?

稿源: 2025-01-16 09:22:51

   美容卡、健身卡、理发卡……大家手头上肯定都有那么一两张充值消费卡。办卡时,商家承诺各种优惠,退卡退费时却难上加难,商家不给退、乱扣费,甚至直接卷款跑路!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如何治理预付卡消费“陷阱”,让群众放心消费?《两会e起聊》邀请出席省两会的代表一起聊。

  主持人:概括起来,预付卡消费有“三大陷阱”,即充值容易退钱难、消费维权举证难、商家跑路追款难。首先,请徐律师从法律专业视角,阐述一下您认为该如何治理?

  省人大代表徐虹(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实际上,在法律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自身理应先熟知这些法律条文,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同样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措施,务必充分运用这些法律手段。

  主持人:您对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作何评价?

  省人大代表徐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针对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若未及时履行相应服务义务的情形,应当依法退还消费者款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对相关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此次规定在内容上更为详实、具体,处罚力度也较为严厉。

  主持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提高违法成本无疑是促使商家不敢肆意违法的关键因素。那么,您认为当前的处罚力度是否还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

  省人大代表徐虹:确实仍存在多种可采取的手段。刚才所提及的处罚主要是基于行政违法层面。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极为恶劣的情形,部分商家并非以正常经营为目的,而是妄图通过假借预付卡之名骗取消费者资金。针对此类情况,完全可以借助刑事手段予以追究。民众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对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展开侦查。一旦认定为刑事犯罪,便会依法判处刑罚,届时处罚力度将大幅提升。

  若涉及诈骗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还需承担刑事犯罪的相应处罚。况且,若商家将骗取的款项挥霍殆尽,即便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其也无力支付,如此一来,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恐依旧艰难。所以,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我们不仅要明晰法律针对此类现象的具体规定,以及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途径与可能获得的处罚结果,包括通过民事协商、民事诉讼等民事手段,以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方式。不过,若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恐怕还需探索其他更为有效的预防举措。

  主持人:由此可见,在我看来,当前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威慑力略显不足。王代表,您对此有何见解?

  省人大代表王彩萍(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诚然,法律已对相关事宜作出了详尽规定。但从普通消费者的立场审视,消费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当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与此同时,政府相关机构也有必要强化监管力度,为普通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例如,是否可以建立企业信誉的红黑榜制度?政府能否构建一套预警机制,当商家存在被消费者投诉的记录时,及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使消费者能够提高警惕、谨慎防范。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物时往往期望能够获得更多实惠与优惠。在充值预付卡时,若能在关键时刻得到有效提醒,抑制冲动消费行为,促使我们审慎评估该企业是否值得信任、是否值得充值。倘若消费者查看榜单后发现某企业风险较高,或许便会放弃充值;反之,若榜单显示商家信誉良好,消费者可能会更放心地进行预付消费。当然,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频率与强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划重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卡消费问题有明确规定。若经营者未及时提供服务,需依法退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万元以下,甚至可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对于以圈钱为目的的恶劣诈骗行为,可通过刑事手段追究。

  两位省人大代表建议: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运用民事协商、起诉等手段维权。政府机构应加强监管,可推出企业信誉红黑榜、预警机制,提高监管频率与强度。(宁波民生e点通 吴益丹 孙宇卓 史米可)

编辑: 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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