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 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编者按: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历史。2023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更为丰硕的理论创新成果。今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次强调,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本期“青年理论工作者沙龙”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如何坚持和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进行研讨交流。
以党的理论创新指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
李昕羽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
新时代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时代,面对“两个大局”相互激荡的国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破解新的历史方位下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之问。围绕党的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论断,系统阐释了理论创新的核心要义、重要地位和实现路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理论创新”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指出我党“能够领导人民在一次次求索、一次次挫折、一次次开拓中完成中国其他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根本在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党的理论创新“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马克思主义不是僵硬的教条,推进理论创新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大地、更新于人民实践、融入于民族发展。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回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既不是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是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立足本国国情、深刻把握历史发展规律,以党的理论创新指导实践变革,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踏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中华民族这艘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党的理论创新“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近代中国最危急的时刻,中国共产党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使中华文明再次迸发出强大精神力量。”由此可知,“‘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第二个结合”深刻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特色”的历史根脉,彰显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中华民族”的灿烂底色,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历史文明内蕴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书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之上。“魂脉”与“根脉”相互交融、互相成就,其独特方式成就了独特理论、独特道路、独特制度和独特文化,让新时代的中国既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亦有“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发展理念;既有“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创新意识,亦有“九万里风鹏正举”的改革豪情。夯实“两个结合”的思想根基,是创新党的理论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作者单位:海曙区委党校)
以党的理论创新保障改革行稳致远
范家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党的理论创新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新征程上要把握历史主动,持续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创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
深刻领悟党的理论创新的极端重要性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创新建立起来的。恩格斯强调:“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体现出理论创新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史经验来看,没有理论创新的引领,就没有国家和政党建设的推进。革命时期,抱残守缺的教条主义曾严重侵蚀党的肌体,一直到延安整风后才得以肃清。改革开放以思想解放为旗帜,吹响实事求是的号角,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从新时代国家、政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来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仍然需要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刻推进理论创新是确保党在应对各种风险考验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
深刻把握党的理论创新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内在逻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这既为党的理论创新指明方向,也内蕴了理论创新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间的逻辑。以学铸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牢固的立场与价值遵循。理论创新的首要之义在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只有基础稳固了,创新才不会走偏,改革方向才不会误入歧途。以学增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改革大潮澎湃向前,没有创新灵感的迸发,改革步履维艰,要持续学习汲取智慧力量,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撑。以学正风,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要结合时代情境推动作风建设层面的理论创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以学促干,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注入不竭的实践动力。现实需求呼唤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指明实践方向,并再次创造新的实践需求。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理论创新内蕴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坚守“魂”“根”,确保改革沿着正确道路前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创新必须讲新话,但不能丢了老祖宗。”马克思主义是党的理论创新的魂脉所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根脉所在,以党的理论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扣魂脉和根脉,做到“两个结合”,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回应时代,及时响应改革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引领时代的理论创新必须反映时代的声音。目前,中国处在民族复兴关键时期,正经历有史以来最为广泛且深刻的变革。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挑战,理论创新要具备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宽广的视野格局,及时科学解答“时代之问”。完善体系,以系统整体的理论体系推进改革前行。改革步入攻坚期、深水区,今后将更加凸显全面系统的特征,靠零敲碎打不行,靠碎片化修补也不行。理论创新也必须朝系统化、体系化方向完善,确保理论发展与改革相适应。依托人民,确保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身处实践前沿,对实践感知最为敏感,其生动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必须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将基层新鲜经验转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同时也要确保人民群众能切身感知改革带来的发展变化,切实享受改革的发展成果。
(作者单位:宁波市委党校)
以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创新推进依规治党
王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新时代新征程上,为了实现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心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理论强党,在党的建设“十三个坚持”框架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党的长期执政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构建科学系统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党内法规“立得住”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创新是构筑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不竭源泉,保障党内法规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系统的体系架构。“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在党的理论创新指引下,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形成了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1+4”框架体系。这一独具鲜明中国特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紧密围绕着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深入探究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内在逻辑,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探索,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与协同性,各法规之间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形成科学系统的法规链和法规网。
推进务实有效的党内法规执行,实现党内法规“行得通”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创新是党内法规制度的有效性与可行性的根本保障。党内法规的理论创新要始终根植于国家和党的实际情况,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降低标准以求妥协,也不提出超出实际的期望,同时,推动法规的全面性和严谨性,确保执行过程的简便与可行性,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形象工程”。推进务实有效的党内法规执行与党内法规的理论创新相辅相成、协同共进。一方面,党内法规的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着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只有确保党内法规“行得通”,才能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规的力量,切实增强执行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法规为基本准则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会反过来促进党内法规理论的发展与创新,为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提供动力与方向。
强化系统全面的党内法规实效,落实党内法规“管得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党内法规制度理论创新成果落地的关键。党内法规制度理论创新推动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发展,“管得了”是党内法规制度理论创新的重要目标和检验标准。党内法规不仅要能够制定出来,还要能够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作用。通过不断深化对党内治理的规律性认识,创新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法规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真正实现党内法规生威发力不仅依赖于党内法规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与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息息相关。新时代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不仅包括对党内法规实践经验的深入分析,还涉及对新理论和方法的持续探索与创新。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创新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挑战的大背景下,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提升党内法规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作者单位:宁波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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