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首页

搜索 邮箱 网站地图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理论 >> 社科苑

金 耀 蒋驿绎:数字法治人才培育的路径探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24-12-03 08:42:55稿源:宁波日报

  金 耀 蒋驿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是时代的必答题,构建和完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亟待数字法治建设的回应。数字法治是最好的数字营商环境,数智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支撑力量。近年来,宁波致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数字经济步入快车道,数字经济已成为宁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和重要动力。在此背景下,宁波也面临着数字法治人才需求旺盛与缺口大、属性特殊培育难的供需失衡问题,如何依托数字经济的现有优势,在法治轨道上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好数字法治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是宁波释放数字经济生命力、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的关键一环。

  发挥宁波重点领域“先锋力”,部署高水平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是连接人才与城市的“纽带”,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政策是深耕城市人才成长沃土的“先手棋”。立足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紧扣宁波法治具体实际,推动数字法治人才培育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是锚定人才培育重点领域。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出发点,围绕宁波“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卡脖子”核心技术以及司法创新典型方案,确定法治人才培育的重点领域,推动优质资源要素集聚。二是明确人才研究重点问题。出台涉及数字法律身份、数字财产关系等热点问题的专项政策,确保社会各界始终聚焦于数字经济的关键议题。加强数字经济数据集成监测机制,利用政府平台整合相关领域的纠纷特点与未决难题。三是健全人才服务重要保障。完善数字法治人才福利制度,落实科研资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物质生活层面的经济支撑,出台成果转化、荣誉奖励等社会价值层面的激励政策,为人才提供有保障、有前景、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为此,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人才,以需求和实效为导向,持续完善“通则+定制+专项”人才政策体系,不断提升人才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

  凝聚各方互联互通“持续力”,打造人才培育共同体

  数字法治人才培育不能“孤岛化”,要集中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企业的核心力量,深化人才协同培育机制,实现数字要素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一是布局师资引育结合。鼓励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或高新企业参与工作,支持市内外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专职人员走入校园。打破高校与实务界之间的壁垒,促进人才协同教学的有序运行。二是凝聚实践教学力量。建立数字法治人才实训基地,共同构建类案匹配模型、数据清洗模型、文书分析模型。采用派出实习、联合培养等方式,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项目申报,驱动数字法治科研的纵深发展。三是共推培育成果转化。设立数字法学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开发各方资本和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在电子材料、集成电路、智能物联等重要产业的产学研用融合,加快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为此,要创新实施“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专项行动,建立人才成果、论文、经历互认机制,以此提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校院企人才互聘共享,赋能高质量发展。

  聚焦企业转型需求“赋能力”,布局人才成长生态

  企业既是数字经济的承载者,也是数字经济的参与者。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数字化引领能力,应当补齐考评短板,促进跟踪支持,建立长期生态,绘就数字法治人才全周期成长图谱。

  一是优化人才考评机制。打破缺乏时效性、灵活性、透明性的绩效考核制度,将业务数据挖掘、业务法律合规、数智实践水平等内容作为重点评估标准。依托人工智能移动平台,构建公平科学高效的人才综合评价机制。二是探索人才跟踪制度。深度挖掘企业在数据场景应用中的难点痛点,有方向地跟踪了解企业员工发展情况。实时记录工作进程,定期进行合规分析。三是健全数智培育生态。厚植企业数字经济真需求、数据治理真问题,广泛邀请海内外专家,面向法务部、开发部等相关部门开设数字法治培训班。锻造高层次数字法律岗位,支持人才参与重大数字科研攻关,筑牢数字法治人才的“循环培育”生态系统。为此,要通过聚焦数字技能人才成长激励导向,创新人才考评机制、打造人才循环培育系统、搭建平台载体等措施,实现能力“一键兑现”、技能“一帮到底”。

  培育院校数治科研“创新力”,改革法学教育体系

  要以“学科交叉”为重点,以“因材施教”为导向,以“智慧实践”为主线,优化数字法治人才教育体系。

  一是设计“法律+”课程内容。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法律+”课程,打造多学科数字人才交流平台,突破传统教材和数字理论的简单叠加,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在课堂之外,支持“法律+”创新创业类科研项目,鼓励学生团队自主研发法律科技产品,培育校园内“法学+”系列人才队伍。二是部署梯度式课程结构。立足专业与学位,提供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有重点、有层次地设计学生课程,打通因材施教“最后一公里”。如宁波大学法学院聚焦数字政府治理、数据跨境流通、人工智能治理等数据法学前沿内容,面向非法科生开设《数字法治前沿问题研究》等科普课程,面向法本学生开设《数据法学与人工智能》等进阶课程,面向法科硕士开设《数字法治》《数据法学》等高阶课程。三是搭建实践式课程环节。灵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紧密结合数字经济领域的真实案例,构建全流程仿真教学的“智慧教室”,着力补齐校园人才实践创新能力不足之短板。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

编辑: 李磊明
 法治精神生存条件 不能缺少主张
去年,省委省政府经过10多年积极部署推进的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工作尘埃落定。宁波舟山港实现了实质性一... 详细
习近平总书记2·19和4·19两次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回答了事关新闻舆论事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