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对城乡融合发展要有清醒认识
李 铁
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想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就需要理解这短短六个字背后的深意。
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是一个长期过程。从我们当年制定城镇化政策到现在已经过去20多年了,都还没有完全落实。随着城乡间、区域间各主体的利益固化,新政策从出台到贯彻落实仍然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比如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事实上,利益矛盾突出的并不只是3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外来人口大量流入的经济发达地区,连建制镇、行政村的户口都难以真正做到放开,更别提几百万人口的城市了。改革难度之大,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城乡融合,都不能一味地理想化,而是要尊重各种利益关系并存的现实,把握好政策的平衡点。如果一座城市承担了所有居民的养老保险金,那这个城市还能否坚持低成本发展的模式?很多城市,特别是外来人口大量流入,甚至超过本地户籍人口的城市,为什么迟迟解决不了外来人口落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法负担这么多外来人口落户后产生的巨额养老金。
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要符合市场化的原则。企业家到农村投资,一要考虑收益,是投资发展农业能挣到钱,还是投资发展非农产业能挣到钱?二是要考虑成本,低成本的空间和发展环境到底在哪里?这是需要充分考虑的。
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最重要路径是释放潜力。继续释放低成本劳动力的潜力,继续释放低成本土地的潜力。过去几十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所取得的成绩,不光是依赖劳动力的低成本,还离不开低成本的土地。现在提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假设都变成了搞房地产,把县城建成“花园”,那县城的发展成本、生活成本是不是会被抬高?它还能不能继续释放低成本土地的潜力呢?这会不会只是在复制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主导的发展模式呢?因此,需要站在乡村振兴的角度、站在城和乡的角度来考虑。
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要符合大量中低收入人口的需要。现在的不少政策都追求高大上,比如发展高端产业、建设花园城市等,但要注意,中国还有很多中低收入人口,而且大都在农村。因此,需要思考:制定的政策是不是和他们的需求相符合?与城市治理和社会发展现实是不是吻合?是否要为他们留出低成本的发展空间,让他们慢慢适应,并逐步完成城市化过渡?这不单是改革的问题,也需要扭转固有的观念。
(作者为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原主任)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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