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知”明州:主政四月干了啥
江 海
“潮涌三江,梦回千年。”宁波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三江口建城1200周年的漫漫历史长河中,那些不同朝代、不同时期的主政者,如四季轮回,不断更替,“你方唱罢我登场”,在特定时间里,他们扮演着所应扮演的角色,承担着所应承担的职责。
这些历史人物中,曾巩是非常特殊的一位——他主政宁波的时间仅仅四个月。令人好奇的是,“知”明州百余天的曾巩,到底干了些啥,为何能在宁波历史上留下不错的口碑?
曾巩其人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他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饱读诗书。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年),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外放越州(今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
元丰四年(1081年),曾巩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年),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曾巩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
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欧阳修当年见到曾巩之后,曾言:“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他还专门写了《送曾巩秀才序》,对“蓄道德能文章”的曾巩不吝赞扬。王安石对曾巩的评价是,“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苏轼也有诗云,“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
曾巩在唐宋八大家中,又是比较“低调”的一位,知名度远不及王安石、苏轼等同一时代的政治人物。他一生整理古籍、编校史书,每校一书,必撰序文,借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战国策》《说苑》《列女传》《李太白集》和《陈书》等,都曾经过他的校勘。《战国策》和《说苑》两书,多亏他访求采录,才免于散失。
曾巩在书法方面也颇有成就,但流传后世的极少。现存于世的《局事贴》,全文共124字,在2016年嘉德拍卖会上,以2.07亿元价格成交,平均每个字价值167万元。
与宁波的缘分
曾巩“知”明州的时间,不同时期的记载有出入。比如,南宋《宝庆四明图志》上的记载是元丰元年,而《乾道四明图经》上记载的却是熙宁年间。据曾巩的文章自述,到明州任知州是在元丰二年(1079年)的正月廿五,五月三十即离任,到亳州当知州去了。在宁波履职时间,共四个月零五天。曾巩自述的时间应该是比较可信的,有其上奏的《明州谢到任表》《明州到任谢两府表》等可供佐证。
曾巩“知”明州,多少有些“阴差阳错”。有一种说法,当时北宋朝廷打算指派的并非曾巩,而是与曾巩同年中进士的苏东坡。尽管苏东坡已经做足了准备,打算来明州赴任,最终想来却没来成。对此,《苏轼集》(卷七十九)中亦有涉及。曾巩因老母亲在京都,且年迈多病、身边无人尽孝,接连给大宋皇帝上奏,言辞恳切,希望酌情给予照顾,转任“京官”。
元丰元年十月,经过几番努力,曾巩在福州知州任上,终于接到诏书调他回京任职。他趁机转道回了一趟老家,后到达洪州(今南昌)时,方得知自己被改任知明州。曾巩的愿望又一次破灭,但朝廷之命不可违,他一路辗转江宁府(今南京)等地,在年后才到达明州任上。
设身处地想象一下:在那乍暖还寒的季节里,曾巩带着他那些简陋的行李和心爱的书籍,风雨兼程、千里迢迢赶来新的主政之地,心里一定是五味杂陈的。或许是任职时间太短之故,包括宁波地方志等史料中,对曾巩的“政绩”记载并不是太多。提到的,也只是寥寥数笔,一带而过。
到任后的作为
曾巩“知”明州时,已过花甲之年,仕途方面似乎也不太“顺当”,一些年轻的后辈才俊早已“青出于蓝”,但他淡然视之,没有因此自怨自艾,甘当“太平官”,而是“既来之,则安之”,甫一到任,便开始展现他的作为,建功立业。综合相关研究史料,其“政绩”主要有几个方面。
其一,主持修缮城墙。北宋一朝,提倡以文治国,军事实力相对薄弱,城防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曾巩到任时,明州的外城墙(罗城)已有180多年历史,损坏严重。他奏请朝廷恩准后,组织民力对明州城进行了一次大修。城墙大修前,按照旧时风俗,曾巩还专门写了篇《明州修城祭土神文》。为减少人力财力支出,他采取了两种办法:一是利用旧砖石,组织人员广泛搜集唐朝以前建筑物的旧砖石,用于筑城,节约了建筑材料开支;二是采取募民代役,“力出于役兵傭夫”,既减轻了百姓的徭役负担,又节省了用工经费。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明州城墙的修缮任务。
其二,改善对外贸易。作为海丝古港,明州是大宋最重要的海港城市之一,为促进海外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明州主要贸易国为日本和高丽。特别是熙宁七年之后,由于北路的山东登州和密州(今诸城和蓬莱)被侵入境内的辽国所阻,应高丽使臣要求,北宋政府把登陆地改在明州,经姚江北上至钱塘江,再出运河到汴京(今开封),这条线路即宋朝与高丽交往的南路,使得明州港商船云集,海运业务更为繁忙了,一些使节和“外商”频频登陆。曾巩兼领市舶司(宋代管理海上对外贸易主要机构)一职,承担着关税收取和出口贸易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在今天的东门口一带,专门设有负责具体管理的市舶所)。为改善“营商环境”,曾巩一方面主持修缮城墙,提升城市对外窗口形象。同时,千方百计创造宽松的贸易环境,方便对外贸易往来。后来,远离京城的明州,一跃成为宋王朝中央政府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这与曾巩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
其三,推动兴修水利。北宋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商农并重”的朝代之一,而“靠天吃饭”的农业,又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故此,长期主政地方的曾巩,对兴修水利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早在任越州通判时,曾巩就曾受明州地方官员的邀请,考察宁波西乡的广德湖,并写下《广德湖记》一文,文中提到“鄞之乡十有四,其东七乡之田,钱湖溉之;其西七乡之田,水注之者,则此湖也。”这西乡之湖就是广德湖(在今天的横街、古林、集士港到高桥一带,北宋政和八年废湖为田)。曾巩深谙“人之存亡,政之废举,为民之幸不幸”之理,加上有了之前的“调查研究”,他在“知”明州任上,力主推动对广德湖的治理和保护,组织湖域的疏浚,兴修水利工程。他的这些举动,对促进当时的农耕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留给后人的启示
曾巩“知”明州仅四月有余,因其时间短暂,往往容易被忽略。但正所谓“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芒”,我们透过曾巩千年之前匆匆而过的背影,能看到其人格的力量。尤其对后世为官从政者而言,不无启示。
爱民护民是“本分”。史载,曾巩勤于政事,爱民如子。长期任职地方,使他对民生疾苦有更深切的体会,对民众有更深的感情。在越州通判任上,他察民情、防民苦,为民请命,奏请朝廷减免税赋。在齐州(济南),他打击豪强,整治治安,肃清风气。到了明州,马上组织修缮城墙、兴修水利,其中都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有道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个有良知、有作为的官员,一定是把老百姓的生计和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的。
善抓主要矛盾是“本事”。曾巩是一个有眼光、善作为、敢担当的封建官吏,他认为“官无虚名,职无废事”。在“知”明州期间办的几件事,可以说都是关系明州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修缮城墙,是为了保境安民;兴修水利,是为了让老百姓衣食无忧;改善对外贸易,是为了强国富民。每一件事,都抓住了根本,抓到了点子上。没有洞察时势的眼界,没有雷厉风行的作风,没有善作善成的本领,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如此作为的。
清正廉洁是“本色”。政者,正也。“正人者”,必先“正”己。这方面,曾巩有着严格的自我操守。比如,在与高丽的商贸往来中,收取外方使者和商人赠予的礼品,是当时地方官员的惯例,朝廷对此采取了默认和放任的态度。曾巩到任后,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的危害性。他不仅自己坚决不收礼,还立即向朝廷上奏《明州拟辞高丽送遗状》,申明接受馈赠之弊,义正词严地要求纠正这一做法。这种“入乡不随俗”的觉悟和敢于向积弊开刀的勇气,实乃从政者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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