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雷在《文汇报》刊文指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一轮农村改革作出部署,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
农民与市民最大的区别是农民在农村有块宅基地。从物权法角度来讲,农民依法依规获得的宅基地具有用益物权的属性。一户一宅,自建自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在依法申请获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房的权利属于资格权,建成的住房具有所有权,同时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三权分置”就是农户在维护宅基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保留对宅基地的资格权,再将宅基地使用权连同住房流转给合法的主体经营。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篇大文章,下一步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修订相关法律到规范相关分置办法,也需要基层积极探索。在守住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变的底线下,盘活农民住房的存量资产,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
法治精神生存条件 不能缺少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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