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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的通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年08月20日 08:32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市广播电视集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了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2008年以来在新闻宣传战线上做出的突出贡献,推动新闻战线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国庆节期间,省委宣传部、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省记协决定表彰一批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现将有关表彰推荐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中从事3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的编辑、记者、评论员、校对、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历届长江韬奋奖获得者、新闻媒体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不在推荐之列。历届浙江飘萍奖获得者、省“双十佳”新闻工作者等省级先进工作者可以推荐参评。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的新闻工作和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坚持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弘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和作风。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素养、开拓创新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特别是最近几年以来在一系列重大宣传报道战役中无私奉献、忘我工作,表现出色,采写编辑出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

  三、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30名左右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我市推荐名额为3名。请两大集团、市记协网络工委各推荐1名。

  四、推荐要求

  1.推荐人选要经过本单位民主推荐,单位公示,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多选送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对少数民族和女新闻工作者要给予关注。

  3.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市广播电视集团、市记协网络工委直接向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向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

  五、奖励办法

  1.所有推荐人选经过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授予"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称号。

  2.主办单位将向获表彰的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颁发证书、奖金,从中推荐4名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候选人。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全省模范新闻工作者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事迹介绍不超过1500字。附一件本人最近两年的代表作(报纸原件的复印件,广电作品只提供文字稿),并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一式6份,报送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1日。

  2.以上报送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和被推荐人的彩色正面免冠照和工作照各一张,电子版请在推荐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信箱:nbjx@cnnb.com.cn。所有被推荐人的参评材料将在市记协网("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网页)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公示日期拟定于8月25日至31日。

  3.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无偿使用所有推荐材料的权利。

  联系人:凌丽 电话: 87682936 传真:87682915

  宁波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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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 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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