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相关疑点数据线索,依法查处了宁波市奉化斯莫森服装辅料厂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厂房转让过程中制作“阴阳合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约定合同交易金额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隐匿了未开票部分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共少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722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9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未开票销售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推动相关经营主体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编辑: 仇九鼎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