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主导作用,营造全员育人氛围,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宁波大学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生交流;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指导学生妥善处理各种困难,关注学生成长。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聘任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工作的组织实施。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宁波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主要载体,是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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