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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网友水手]关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29日 08:20

  网友水手咨询:你好,我是外地来宁波打工的,在老家生了小孩,休完产假,刚刚回单位上班,公司给我参加了生育保险,我提交了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医院的发票和结算小结请问我这样是不是可以报销了。

回复: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宁波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宁波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宁波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稿源: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