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自2005年将工伤简易处理认定工作委托各镇(街道)以来,逐步扩大各镇的业务经办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成效。根统计,2009年以来该市各镇(街道)共受理简易工伤处理案件30130起,占该市工伤案件的68%左右,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无一起上访案件。主要做法是:
(一)下放行政权力,贴近服务主体。该市各镇(街道)均设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承担社会保障、工伤受理、劳资纠纷受理等各项职能,并建立镇、村(社区)、企业三级工作网络。以该市周巷镇为例,因企业多、人员密集、工伤经办效能显著等因素,2010年该市将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工伤受理权限下放周巷镇。截止目前,周巷镇共受理办结简易工伤2175起,涉及药费金额达96.1万元,受理2000元至5000元的工伤案件201起。
(二)推行阳光政务,化解工伤纠纷。一是提升劳资双方对工伤政策的知晓率。各镇(街道)劳保所上墙公示简易工伤受理基本流程图,在镇、村两级服务窗口放置宣传册,及时宣传工伤政策。二是开展简易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实现市、镇两级平台网络信息的互通对接。简易工伤的受理、取证、认定及时,对工伤纠纷的调处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周巷镇为例,2010年以来,该镇共调处工伤案件554起,涉及金额1628.6万元,面临愈趋严峻的经济形势,该镇因工伤事故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并未相应增长。
(三)规范业务流程,统一经办程序。一是规范业务经办与操作。各镇(街道)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定期到该市人社局实践锻炼,提高业务经办能力。二是促进服务迅捷优质。定期开展各镇(街道)劳保所简易工伤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劳保所梳理解析简易工伤受理的业务环节,不断优化和规范业务流程。三是实行“一案一档”和月报汇总制度。按件归档,按月汇总,形成长期档案,进一步完善台账制度。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避滥权风险。一是实施简易工伤受理所长负责制,经办人员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实地调查制和工作考核等制度,做到人、证、事三相符。二是确保事故单位、当事人与镇工伤受理人员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互通。充分利用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在有效时间内及时申报工伤认定。三是制定三级考核办法,即该市人社局、各镇(街道)劳保所、劳保所辖村(社区)实行上级对下一级的直接考核,将责任落实到每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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