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曙区制定下发《海曙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将户籍在海曙区内的,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不再限定家庭经济收入,救助对象将不再限于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人员。
新办法还在全市率先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凡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宁波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员,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根据其困难程度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的临时救助。
据统计,该区目前有外来务工人员13.3741万人,其中救助范围内的外来人员有8000余人。此外,临时救助一次性救助金额也从原先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元提高到4000元,全年不超过8000,特殊情况还可放宽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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