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我市城区困难群众可领第一季度价格补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5月18日 15:18

  5月1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开始向困难群众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将在5月25日前完成,惠及全市8万余人。

  据悉,此次发放范围为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享受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248元。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