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宁波市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2月02日 15:13

  从市民政局获悉,从2012年1月起,奉化、宁海、象山实现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民拿上了和城镇居民数额一样的低保金,这标志着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全面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城市。而在此之前,我市的农民一般只能拿到城镇居民低保的60%。

  长期以来,我省各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农村低保标准是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来确定的。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加快,农民的生活开支越来越接近城镇居民,城市和乡村有差别的低保标准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2010年7月,鄞州区在我市率先实行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每月拿到同等的低保金。之后,我市的其他县(市)区也陆续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2012年1月起,奉化、宁海、象山最后一批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5年来,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每年都在提高,从2007年月人均160元至21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月人均465元至525元,增幅最快的县(市)区增幅达到192%。0.8亿元、0.9亿元、1.1亿元、1.2亿元、1.5亿元……5年来,我市支出的农村低保金数目也在逐年增加,共支出了5.56亿元。

  除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数目年年攀升外,5年来,我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一些县(市)区从2007年的月人均27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月人均525元,2011年6月,我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由月人均440元直接调整为525元,还对单人户家庭和两人户家庭实行补差额增发。据统计,5年来,我市共支出城镇低保金2.5亿元左右。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市支出低保金2.07亿元,43533户67585名低保对象受惠。除了低保金外,我市对困难家庭发放的其他补助金数额也不少,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发放节日生活困难补助和走访慰问资金2.57亿元,仅2011年,我市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就达8.13亿元。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