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北仑区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05日 14:51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7月1日起统一该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525元/月、355元/月统一至525元/月,标志着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二元差别成为历史

  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后,随之一并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申请帮扶的审核标准、户型补助标准、物价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对象增发生活补助标准、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两节”慰问标准,同时取消农村低保中老年人补贴和农村独生子女低保家庭低保增发费。

  近年来,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民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1997年至今,已连续9此调整低保标准。同时为加大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从2011年起执行将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救助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学年提高到9000元/学年。这两项惠民措施,财政将一年多承担至少600万元。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