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奉化市向53名离休干部和8名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增发了生活补贴。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已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增发生活补贴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即为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老工人。其中,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