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起,江北区低保家庭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享受三年免费学前教育。这是从5月28日召开的江北区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按计划,2011年起,江北区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儿童、五保供养的儿童,入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保育费50%的补助。低保家庭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三年免费学前教育,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教育免费政策逐渐向义务教育两端延伸的趋势,江北区将分阶段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免收保育费工程。“十二五”末,拥有本地户籍及《居住证》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享受免收保育费比例达75%;2020年前,全面实现学前一年免收保育费政策。据了解,按目前的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的保育费每月每生300多元,民办每月每生500元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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