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我市公办小学“零择校”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5月03日 08:51

  5月2日,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出台2012年小学招生政策。今年各区公办学校将努力实施“零择校”。

  四区小学的报名时间均在5月13日—15日。录取办法由原先要求的户房一致改为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一定的先后顺序录取,降低了地段生的门槛。

  

  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全面“零择校”

  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四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12年招生服务区,制定小学招生办法,各学校应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公办小学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资料等。

  各学校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地段生批次如何界定?

  具有四区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按各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房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按四区招生政策规定,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B.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C.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4)父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证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但户口因故无法迁入的学龄儿童。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四区教育局有关人士特别提醒,以下各类有四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有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3)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4)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服务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何报名?

  5月17日—19日为四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办理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读四区公办小学,须符合下列条件: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确在四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江北、高新区规定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规定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江北、高新区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一年及以上);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双方暂住在四区(江北区、高新区规定6个月以上、海曙、江东规定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暂住本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相关条件,可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小学入读,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其中江东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到镇安小学(王隘路191号)体育馆登记报名。

  此外,烈军属、安置军人家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四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父母属于市、区二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人员子女,其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四区亲属家庭的学生,由四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寄住在辖区直系监护人处的华侨学龄子女、在本区的台商、港商、澳商、外商等学龄子女,凭有关证明和家长申请报告,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均衡编班,控制班额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原则上普通小学每班40人以下。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其中,江北区规定,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每班30人以下。

  

  各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各区招生学校有调整

  海曙海曙今年继续推进九年一贯制实验教学,市实验学校、海曙区段塘学校、海曙外国语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招收“九年一贯制”学生。

  江东通途小学更名为“行知实验小学”,招生地段范围不变。

  太古小学改为江东外国语实验小学北校区,2012年秋季开始招生,今年暂按照2011年地段对口社区招生,江东外国语实验小学原校区为南校区。

  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招生地段调整为中山社区。去年中山社区以朱雀河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分别入读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和朱雀小学,今年整个社区的学龄儿童改为全部入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

  2012学年波波城社区、陆嘉社区仍划入江东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招生地段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在朱桑地块学校建成之前暂允许这两个社区学龄儿童选择到通途小学(行知实验小学)和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就读。

  此外,在宁波市老三区外就读、具有江东区户籍的2012年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江东区就读初中,可于5月10日到江东区教育局(舟孟南路80号)教育科提出申请。

  江北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城庄学校(暂名)、洪塘中心小学西校区,今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

  惠贞书院、育才实验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教育。

  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

  四区小学服务区

  海曙区

  

  江东区

  

  江北区

  

  高新区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