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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证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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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7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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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联系人: |
计生办 |
联系电话: |
0574-87186261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承诺期限: |
30天 |
收费情况: |
无 |
设立依据: |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申报条件: |
** |
材料明细: |
见下表 |
办理流程: |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款。 |
流程图: |
暂无办理程序示意图 |
表格下载: |
再生育证办理程序: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到村(居)人口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经村(居)签署核实意见后,随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一张。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或愿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上述证件要求提供原件。送交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受理并审查核实,进行公示、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后发给书面通知书和《再生育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18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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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受理: |
不受理 |
结果查询: |
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
主要监管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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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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