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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育龄人员一孩生育服务证件办理程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7日 09:22

 

受理机构: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流管办)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联系人: 计生办(流管办)
 联系电话: **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期限: 10日
 收费情况: 免费办理
 设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外来育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 (二)跨省流动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三)省内跨县以上的外来人口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材料明细: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医院怀孕诊断书、女方单人照片1张,个别人员出具承诺书。
 办理流程: 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联系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核实婚育情况——→证件齐全者10日内发给《生殖健康服务证》。
 流程图: 暂无办理程序示意图
 表格下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现居住地按规定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 (二)跨省流动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三)省内跨县以上的外来人口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应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医院怀孕诊断书、女方单人照片1张——→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联系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核实婚育情况——→证件齐全者10日内发给《生殖健康服务证》。
      流动人口申请再生育的,依照女方户籍地有关规定办理。

 在线受理: 不受理
 结果查询: **
 主要监管措施: 上级计生局或流管办
  稿源: 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