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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程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7日 09:22

 

受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联系人: 计生办
 联系电话: 0574-87186261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期限: 30天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条件: 见下表
 材料明细: 见下表
 办理流程: 见下表
 流程图: 暂无办理程序示意图
 表格下载:

    领证条件:
    1、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4、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5、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领证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夫妻,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到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女方户籍地居(村)委会领取。
    2、持《申请书》到男女双方单位(居、村委会)审核盖章。申请书须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须盖行政章 
    3、到户籍(生育管理地)镇、乡、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随带《申请书》小孩一寸照片2张

 

 在线受理: 不受理
 结果查询: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主要监管措施: **
  稿源: 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