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申报
大学生医保退保申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6月16日 09:08

  ●实施主体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事依据

  1.《宁波市区各类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甬劳社医〔2008〕45号

  2.《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区各类高等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甬劳社医保〔2009〕63号

  ●申报条件

  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在待遇享受期前(即8月31日前)因死亡、注销学籍或参加其它社会医疗保险。

  ●申报办法

  学校统一填报《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退保(退款)登记表》,在8月1日到9月30日到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申报窗口办理退保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如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稿源: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