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备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10日 08:35

  ●实施主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对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关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1986〕54)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

  ●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市属企业在职人员;

  2.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并由单位提出申请的;

  3.经本人同意,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申报材料

  1.高级专家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备案申报表》;

  3.单位确实需要延期退休的书面材料;

  4.征得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5.单位免去专家本人行政职务或不担任行政职务的证明;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2.审核;

  3.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法定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稿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