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企业人员出国政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月30日 11:14

 

事项名称

企业人员出国政审

审批时限

原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现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责任处室

劳动工资处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87317372

审批对象

有特定管理对象

是否收费
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管理目标

加强本市因公临时出国、出境企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设定依据

甬党办发〔2000〕37号文件规定:原由市劳动局党委审批的市属企业工人的因公临时出国(境),按行业归口,统一改由各口党工委负责审批。没有归口的市属企业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仍由市劳动局党委负责审批。

原办理程序

1、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持申报材料,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2、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条件符合的,出具出国(境)人员审查意见,材料不齐,将材料退回给企业。

现办理程序

1、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持申报材料,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2、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条件符合的,出具出国(境)人员审查意见,材料不齐,将材料退回给企业。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没有归口的市属企业中需要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人员。
申报材料:1、《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2、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邀请函;
4、本人档案。

5、劳动合同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整理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