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双考”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1年军转干部面试有关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
1、需要参加面试人员:
正团职干部:第一志愿填报江北区行政的。
副团职干部:第一志愿填报市政府办公厅、国资委、宁波海关行政的。
营以下和技术干部:第一志愿填报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海关、市国税局行政的。
2、面试时间:9月24日上午08:30。
3、面试地点:
第一志愿填报市直机关和宁波海关、国税局的在市委党校;
第一志愿填报海曙区的在海曙区政府大院(灵桥路229号)3号楼2楼会议室;
第一志愿填报江东区的在中山东路678号新舟宾馆宁舟厅;
第一志愿填报江北区的在新马路183号区干部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新东亚饭店内)。
4、面试要求:请军转干部本人携带军官(警官)证或身份证,务必于上午08:00前到达面试指定地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宁波市军转办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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