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留学人员回国派遣、落户 |
受理机构 |
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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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级人才部 陈骞 |
联系方法 |
(0574)87115191 |
服务对象 |
已落实好单位需委托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
办事时间 |
周一——周五的工作时间 |
办理时限 |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派遣报到通知一般需要两个星期; 2、公安局办理落户的具体时限由公安局决定 |
收费情况 |
1.收费标准: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及委托协议收费。 2.费用缴纳:可直接到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市人才大厦七楼)办理缴费手续; |
设立依据 |
根据相关文件 |
受理条件 |
已落实好单位需委托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
材料明细 |
1、护照;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 6、国内单位接收函; 7、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8、户口本(需落户人员)。 |
办理流程 |
一般派遣落户程序: 1、到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网上申请(点击“派遣落户”) 2、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上下载派遣表格(《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居单位接收函》、《档案保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委托书》4份表格) 3、填写完表格后持材料原件到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经确认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派遣报到通知(一般需要两个星期) 6、派遣报到通知寄至我中心 7、领取通知,需落户的携带落户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派遣落户程序(适用于受聘于事业单位,且为事业在编的留学人员): 1、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网上申请(点击“派遣落户”); 2、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上下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居单位接收函》、《档案保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委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派遣申请表》、《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委托书》5份表格; 3、携带《委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派遣申请表》后前往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盖章鉴定; 4、携带所有填写好的表格并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我中心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5、经确认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派遣报到通知并邮寄至我中心; 8、领取通知,需落户的携带落户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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