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出台政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3月15日上午,市长刘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实施意见》共有7个部分、24条,明确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包括积极支持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着力发展海洋经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择优发展临港工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化发展贸易物流业,创新发展金融业,繁荣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优化发展旅游业,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发展各项社会公共服务等。
会议指出,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刻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全市上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浙商等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宁波科学发展。
会议在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意见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组织保障水平,完善健全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还听取了2011年市长质量奖评定、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及相关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市首批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专家评审和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月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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