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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删除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通知
甬人社发〔2011〕435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月31日 10:3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65号),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阿米三嗪萝巴新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560号)和“克仑特罗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695号),并对部分药品名称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对此,市医保中心已对市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了调整设置,请及时做好相关药品的核查调整工作并认真执行。
    附件:《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调整表附件:甬人社发〔2011〕435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稿源: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