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9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2009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稳健运行、完善制度、强化创新、夯实基础、严格监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再创新业绩。至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3.5万人,其中缴费人数比上年净增4万人,力争净增6万人;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万,力争达到62.5万,参保率达到75%以上,力争达到85%,圆满完成城镇居民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各地要把扩面和基金征缴放到首位,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城镇老年居民为重点,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简化办事程序,提供各种方便参保举措等,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促进各个医疗保险制度平台参保人数的协调增长,全面落实和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医保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
(二)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住院、门诊医疗的双统筹。各地要从宣传发动、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就医结算、定点医疗管理等多个环节着手,加强部门配合与合作,扎实做好住院、门诊统筹实施工作。市区要在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和婴幼儿享受住院、门诊医疗待遇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重点做好在校学生的门诊统筹实施工作。各县(市)要通过普通门诊统筹、门诊小病补偿等形式,积极推进住院门诊双统筹,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当前,调研的重点是各项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转移办法,即要重点研究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同时,要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参保对象变化的问题。市区统筹要根据医保制度运行的实际、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等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进一步研究慢性病用药、医疗服务项目、康复病床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保险政策,使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和支付办法更加适应医疗服务开展的需求。
二、强化创新,加大改善民生工作力度
(四)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市区统筹要集中精力,抓紧研究制定职工医疗费用综合减负具体操作办法,启动实施计算机升级改造计划和业务骨干培训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方案,确保新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各县(市)要按照市政府“越是在经济困难时越要重视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根据当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进一步研究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措施。
(五)确保城镇居民两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区分步组织好城镇参保居民特别是30多万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已启动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县﹙市﹚要提高质量和参检率,尚未启动的地区要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尽早组织实施城镇居民的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六)加强重大政策问题研究
各地要围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异地就医服务管理等重大政策、热点难点问题,从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开展调研探索工作。特别要尽快研究制定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实现与异地医院的联网结算或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联网方式结算。市区统筹要以上海、杭州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费用结算为突破口,协调解决市、县异地居住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问题。要稳步推进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县(市)、区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新医改方案实施工作。
三、夯实基础,促进管理服务上新台阶
(七)提升医保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启动实施对市区统筹医保主机系统、网络系统、存储系统及实时交易应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材料目录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门诊费用明细的实时传送、住院明细的按日传送和医保费用结算的集中处理,进一步提高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的效率和医疗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提高医保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各县(市)统筹区也要结合实际,及时提升改造医保信息系统。
(八)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各地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充实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力量,进一步优化科室职能和岗位设置,探索建立与医保经办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各医保管理和经办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精神、职业风范的培育,不断提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经办机构的执行力。继续拓展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职能,整合资源,延伸网络,提高效能,逐步实现市、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一体化的医保管理服务格局。
(九)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及时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到医保结算范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通过政策帮扶,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以缓解“就医难”和“看病贵”的矛盾。
四、严格监管,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地要针对内控制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落实,重点抓好“两个完善”和“一项治理”,即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和经办业务流程,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存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形成层层把关,项项审核,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十一)严格基金收支管理。配合“五费合征”,加强对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要严格执行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杜绝挤占挪用医保基金的现象发生。强化医疗费支付的稽核,在日常审核稽查的基础上,各地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大额医疗费用专项检查。
(十二)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继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根据定点机构参保服务对象的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细分服务协议种类,细化协议内容,及时跟踪和检查协议执行情况。要进一步规范稽核工作,改进稽核方式,创新稽核手段。要完善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扩展医保违规行为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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