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学院:
你校《宁波教育学院关于要求核定全日制学生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宁教院[2009]48号)收悉。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00]311号)的规定,经研究,核定你校环城校区改造的成人教育学生宿舍楼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每间住宿4人。
本函复自201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