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你园《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高新区分园收费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宁波市高新区社管局对幼儿园下拨部分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经研究,现核定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小班保育费标准为600元/月.生,小班保育费标准为800元/月.生,中班保育费标准为780元/月.生,大班保育费标准为760元/月.生。
二、保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本复函自2009年秋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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