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你学院《关于要求核定部分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甬天一职院财[2008]100号)收悉。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06]200号)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课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6]201号)的规定,经研究,核定你学院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卫生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为600元/人,培训学时200课时(其中理论授课80课时、技能训练120课时);护士长培训收费标准为280元/人,培训学时70课时。
二、教材资料、材料费按实收取。
本复函自2008年10月25日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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