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收费标准审批通知
——浙价费培批[2007]5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27日 10:08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申请培训班收费的函》(浙卫便函[2007]1号)悉。根据《浙江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核定各培训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培训班收费应向物价部门申领《浙江省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培训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2007年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班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07年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班收费标准

  序号

  培训班名称

  培训课时

 申请标准

  核定标准

 理论

 实验

 1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辅导班

  280

  

  

  1120

 2

全产医师规范化培训班临床及社会实践

4年

  

 30元/月

  30元/月

 

  稿源: 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