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主要是老旧客车和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每辆最低补贴1.1万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到车籍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具体标准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使用8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使用10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吨(含)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记者注意到,补贴标准和范围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唯一区别是将城市公交车根据大小分为两类,并将小型的那类补贴标准从1.8万元下调至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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