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身份证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可目前我们海曙区还有1300多位居民尚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希望他们抓紧时间前来办理,免得影响工作和生活。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为尽快结束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并用的局面,去年10月,国家规定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废止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公民的养老保险等是同一个号码,如果不及时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将会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因此希望尚未办理的市民尽快持户口簿或是一代证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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