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宁波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将实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四标准”。 “国四标准”是针对在售、新登记注册以及打算办理外地机动车转入手续的车辆而言的,已经上牌车辆的年检不受约束,因为目前针对已上牌车辆的年检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只要符合该标准,都能通过排气检测。
宁波未达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辆占了全市车辆的一半以上。目前未达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辆,可正常使用、年检,市民不用担心在用车辆因未达到“国四标准”而通不过年检。
按照宁波市政府的通告,自下月起,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等不得在本市销售。
广汽本田、上海大众、长安铃木等汽车,此前各店低于“国四标准”的新车都已经销售殆尽,目前在店销售的新车都达到了新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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