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he apple of one’s eyes,意为“心肝宝贝、掌上明珠”。
例如:I think each child must be the apple of her parents’ eyes.
我想,每个孩子都必定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2.apple of love,意为“爱的信物”。
例如:Don’t touch that ring,it’s my apple of love.
别动那枚戒指,那是我爱的信物。
3.the Big Apple,指的是“纽约市”,前面一定要加the,并且首字母一定要大写。
这个别称的来历有种说法是,曾经有一群爵士乐师们经常到各地去巡回演出。他们把所有要去的地方都描述成树上的苹果。他们去演出赚钱,就像去摘苹果。纽约在当时是这些城
市中赚钱最多的。各城镇都叫Apple,纽约便是the Big Apple了。
例如:The little girl is from the Big Apple.
这个小女孩来自纽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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