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二
存款准备金率频繁上调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2011年上半年,从1月20日起,央行几乎以每月一次的频率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延续了2010年以来准备金率不断上调的趋势。
随之而来的是加息的传闻。2010年年底央行有两次加息,购房成本一再增加。央行于2010年10月20日和12月26日连续两次加息,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由6.14%上调至6.40%。这些加息都是在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后调整的,因此有部分专家判断,1月20日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后,加息的可能性非常大。
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地方银行放贷额告急。全国不少地方的银行取消了首套房贷优惠利率,甚至出现停贷现象。
大事件三
“甬八条”出台
2011年2月22日,宁波市建委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住房“限购令”的具体操作细则。该操作细则奉行的总体原则,是通过对购房家庭户籍及已有住房套数的严格认定、核查,来控制新购住房行为、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按照该原则,已有2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已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自政策颁布之日起将不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再新购住房——即便通过弄虚作假买到了房子,一旦被查出,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合同备案。
一户家庭从2月20日起是否具备新购住房的资格,即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关键看两点:一是户籍;二是截至购房之日家庭已拥有的住房套数。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如截至购房之日只拥有一套住房,可再新购一套住房。如已有两套住房,则不允许新购住房,但如果在购房日前已卖掉一套住房,允许再新购一套住房。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判断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除看其截至购房之日有几套住房外,还要视其能否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如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截至购房日无房的家庭,可以新购一套住房;现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则只能在购房日前卖掉手头全部住房后,才允许再购进一套住房。
至于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管现在有房无房、是否把现有住房卖掉,都不能再新购住房。
上面是大家已经非常熟悉的“甬八条”,“甬八条”的出台对之后的2011年宁波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可以说宁波房地产市场全年的走向都围绕着这个限购政策展开。由此可见,政策的力量是空前强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