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43
“喂,你好,我是做全屋定制装修的,请问有需要吗?”“喂,你好,我是卖地板砖嘞,请问你需要吗?”…….
乔迁新居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家具公司等各种推销电话却不分时间、地点的“蜂拥而至”。
2024年3月,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自从购房以后就一直被装修公司打来的电话困扰,经过交谈张先生发现,对方明确知道其购房信息,从而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多方努力,民警确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是多家小区的售楼部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将平时在工作中登记收集的客户信息整理后出售获利。
另外,他们还从公司电脑中盗取小区业主个人信息私自出售给他人。经初步统计,本案涉案人员多达60余人,涉案总金额30多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网警提示: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非法行为,相关单位、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防护,加强对员工以及外包公司人员网络安全和法治教育。
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请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