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警工作站  >  辟谣信息

真相来了:网传持“钓鱼证”禁渔期内可“合法”钓鱼系谣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5:55

  7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以《真相来了·网传持“钓鱼证”禁渔期内可“合法”钓鱼》为题,报道了四川省广安市公安机关一起网络打谣事件,相关处置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4月19日,广安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上有人发布了一条短视频,称自己获得了国家A级钓鱼证,并配文“兄弟们办证了没有,不要违法”的字样。这则视频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发现,该钓鱼证监制部门为农业农村部,警方首先根据钓鱼证上的网址进行了查询,网站为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广安网警通过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钓鱼执证的查询,未有查询到相关的涉及全国性的钓鱼执证办证流程,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河流自然流域的钓鱼执证,办证是未有规定的。

  由于广安河流属于长江支流,为配合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广安所有江河溪流天然水域禁渔,而4月刚好在禁渔期内。出于严谨,警方还是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广安网警通过电话咨询了本地包括省一级的农业农村局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自然流域是未有允许办理相关的涉及钓鱼执证的,特别是全国的更是没有。

  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发布网络造谣视频的张某,并将张某带回审查。

  面对警方的询问,发布视频的张某如实讲述了自己制作发布所谓“钓鱼证”的过程。张某说,他之所以炮制了这样一个谣言,其实就是想到网上炫耀一下。

  针对张某捏造并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广安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另外,由于警方处理及时,该网络谣言视频并没有引起大范围传播和转发。

  经分析发现,网络博主张某造谣的套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先利用网络模板制作所谓“钓鱼证”,在网络传播、吸引眼球。

  第二步:在证件上标注政府单位名称和网址,为假证背书,增加谣言可信度。

  第三步:在视频标注文字中添加“不要违法”这样的字样,引导网友相信“禁渔期”持证可合法钓鱼。

  网警提醒:网警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吴旻]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1-2020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3020391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