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5:47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鄞州公安持续加强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晴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近期依法查处一起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网络谣言传播态势。
2024年7月11日11时许,戴某某为博取眼球,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宁波鄞州区宝龙广场地下车库发生恶性案件”图文信息,该信息迅速引发网民热议,后经公安机关查证,鄞州区宝龙广场地下车库并未发生此案件。
经查,戴某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鄞州公安依法对戴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广大网友在上网时要规范网络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文明安全上网,共同打造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