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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传谣属违法,也得罚!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23

  近日,北京警方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一网民为博取关注,在热门视频平台多次转发“邯郸肥乡事件”的相关谣言被行政拘留。

  网民王某某在热门短视频平台转发、点赞多条“邯郸肥乡事件”谣言视频,其中有编造三个嫌疑人诱骗受害者共同挖坑并用铁铲铲击面部等内容,引发网民围观及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民警调查,该人转发的多条“邯郸肥乡事件”内容均为不实信息,王某某对自己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称其想借社会热点事件博取眼球,引发网民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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