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超重、使用改装电池等导致安全隐患大?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为保障消费者安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部署,自11月1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正式实施赋码标配销售,并纳入电动自行车管理综合集成应用系统(下称“浙江e行在线”)统一管理,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赋码销售所指的“码”为“浙品码”,是以电动自行车车架号、蓄电池序列号为唯一性标识生成的产品二维码,并且,通过与“浙江e行在线”关联,汇集生产、准入、监管、执法、消费、服务、评价等数据,实现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一码统管”。
今天上午,记者在海曙区石碶洪昌电瓶车经营部看到,在售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上都已赋上了“浙品码”,扫描电动自行车上二维码后即可获取车辆图片、产品合格证明等基本信息及对应的蓄电池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扫描蓄电池上二维码后即可获取对应生产企业、品牌、型号等信息,确保车、池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杜绝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具电池”、非法改装等现象。
到上牌登记环节,公安交警上牌系统将自动对车辆、电池进行核验匹配,并与所有人三方信息集成并关联绑定,就能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值得一提的是,网购电动自行车及其标配电池也需完成赋码,才可按程序进行上牌登记。
据统计,截至11月3日,我市已完成电动自行车赋码63525辆,电池赋码65307个,车、池合体登记上牌242个,实现“两个一律,五个百分百”,即一律要有码销售、一律要有码登记;存量车、池百分百核验、百分百赋码,省内生产企业百分百赋码生产,省外生产企业百分百赋码入浙销售,百分百上数字化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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